2009-10-23 00:00 查看: 170 来自: 孔明网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0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所属的大连造船厂,在大连海关报关进口的为承修俄罗斯渔船获得的补偿鱼货,在1000万美元额度内,比照边贸政策减半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补偿鱼货的具体品种为青鱼、鳕鱼、针鳕鱼、比目鱼、鱿鱼和马哈鱼。
请通知有关海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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