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2]96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代理工作底稿(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

2009-10-23 00:00 查看: 275 来自: 孔明网

国税函〔2002〕96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2-11-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代理的执业行业,保证企业所得税代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税务代理工作底稿(企业所得税)》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附件:税务代理工作底稿(企业所得税)

    附件: 税务代理工作底稿(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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