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3]8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的通知 ...

2009-10-23 00:00 查看: 256 来自: 孔明网

财税〔2003〕86号
条款失效   成文日期:2003-04-28

    为规范铂金交易,加强铂金交易的税收管理,经国务院批准,现将铂金及铂金制品的税收政策明确如下:     一、对进口铂金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对中博世金科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销售的进口铂金,以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具的《上海黄金交易所发票》(结算联)为依据,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采取按照进口铂金价格计算退税的办法,具体如下:     即征即退的税额计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