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15 00:00 查看: 249 来自: 孔明网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批复
沪府发[2016]4号 2016-1-1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沪人社〔2015〕105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请自行发文并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1日
管理员|孔明网 ( 沪ICP备1602925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