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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财税[2016]2号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 ...

2016-1-29 00:00 查看: 240 来自: 孔明网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继续有效的通知

沪财税〔2016〕2号               2016-01-18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沪财税〔2011〕10号)经评估继续有效,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6年1月18日

      相关政策: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房管局就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政策解读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就本市房产税试点答记者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就房产税改革试点答记者问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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