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明网 门户 税收政策 上海市税收政策 查看内容

沪国税办函[2015]2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税务系统“六 ...

2015-11-5 00:00 查看: 210 来自: 孔明网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税务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函

沪国税办函〔2015〕2号                2015-06-30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根据税务总局“六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税收法治环境特点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税法遵从意识,提高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近年来本市税务部门围绕“法律六进”,以组织机制为抓手,准确把握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的维度和深度;以部门职责为切入点,细化分解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的条系和责任;以内外结合的宣教内容为依托,创新推动税收法制宣传的平台和形式,将本市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税收改革实践、与税收管理服务、与税务干部教育培训紧密结合,互为推动,成效显著。现将“六五”期间本市税务系统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函告如下:

   一、落实组织机制,准确把握法制宣教工作的维度和深度
   2011年以来,本市税务部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本市法宣办的要求,立足于税收管理和服务职能,立足于税收改革和重要工作推进,立足于税务干部、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对于法律法规的需求,从组织机制的建设上入手,在机构设置上明确职责,在组织领导上提升站位,全面推进法制宣教工作维度扩展、深度延伸,取得良好成效。

   为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普法工作的组织、推动和落实,在市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法规处、纳税服务处、人教处、监察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的上海市税务系统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局办公室设立普法办公室,具体协调税务系统各单位、各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对基层普法工作进行指导。同时,要求各基层分局对应市局的组织领导构成,成立各自的法制宣传领导小组,专门对口市局办公室具体部署和开展落实相关税法宣传工作,做到组织上下对应、工作互相响应、信息及时反应的工作局面。

   具体工作中,及时总结归纳法制宣传教育的经验做法,制发《关于上海市税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相关安排的通知》(沪国税办〔2013〕20号,以下简称《通知》),准确把握国家和本市税收事业发展对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维度和深度上的要求,明确法宣工作在维度上体现“内外结合、外重宣传、内重教育”,在深度上体现“立足基层、多样平台、宣教并重”,认真做好税法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即:依托各类法制宣传活动与平台,广泛普及税收法律知识,切实增强公民的税收法治意识,提高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的认知度;牢固树立依法诚信纳税观念,提高广大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重点普及还权于民、还责于民的税收意识;不断提升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构建规范执法、诚信服务的和谐税收征纳关系;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加强法制教育和培训,在税务系统内部形成学法、遵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为了进一步推进税法宣传各部门协同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通知》中还细化分解了本市税务系统法制宣教工作的相关类别和单位部门责任,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制发《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分工责任表》,区分社会一般群体、重点税源纳税人和内部干部职工三个层面,明确15项条线工作的责任单位、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为全面推进本市“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制度基础。

   二、坚持内外结合,创新推动法制宣教工作的平台建设
   “六五”普法期间,本市税务系统坚持内外结合的法制宣教工作,围绕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阶段要求和年度税收重点工作安排,通过形式多样、内容生动、贴近需求和直接有效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举措,进一步增强公民税法遵从度,提高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为税收改革推进和税收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税收发展环境和依法治税氛围。
   (一)以税收宣传月带动法制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近年来,本市税务部门以税收宣传月为龙头,坚持“税收?发展?民生”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宣传主题,围绕“法律六进”,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税企互通平台和微博、短信等各类渠道,在实地宣传和虚拟展示两个层面开展税企对话、税法解答和税收知识普及,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增进税企、税群联系,让税收宣传真正成为“群众听得懂、纳税人用得到”的优质服务,营造了良好的税收舆论环境。例如,在“上海税务”网站、“上海税务”微博和“上海税务”微信公众账号中开设“全国税收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专栏,设置宣传热点、视频传递、动态信息等栏目,发布各类税收宣传小段子和宣传作品,及时更新“纳税指南”、“办税须知”和“常用表证单书”等栏目内容,方便纳税人查询与下载;积极利用市、区两级税企互动平台、网络短信平台等,通过群发涉税短信和点对点信息推送,将重点税收政策、税收宣传资料和办税服务信息及时发布到社会公众和纳税人手中,切实提高宣传的及时性。在税收宣传月活动中,借助商业中心户外LED屏幕,商务楼宇、物业小区的分众传媒,通过各分局在本市南京路、陆家嘴、徐家汇、静安寺等人流密集、标志性商务区域进行税收动漫海报、视频公益广告等展示宣传;在闹市区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犯罪行为”的现场展示和销毁假发票的活动,提高税法震慑效果;在纳税人中举行各类税收宣传论坛,增加税企互动。另外,积极利用税收征文评比、税收岗位体验、文艺表演、摄影歌唱竞赛、税法大篷车及儿童绘画等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载体和方式,进一步拉近税法宣传与普通老百姓的距离,增强宣传效果,获得较好评价。

   (二)发挥线上线下平台功能推进日常法宣稳步开展
   一是充分发挥线上平台的宣传功能。
   依托“上海税务”网站税宣板块栏目,围绕阶段性的税收实务,积极做好各类宣传工作。例如,配合本市国税、地税发票简并和启用新版普通发票工作,设立“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专栏,涵盖简并票种概况、政策文件、宣传资料及问答,方便纳税人集中查看;建立“跨地区汇总纳税所得税专栏”,推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宣传实施;发布更新“纳税指南”和“办税须知”电子版,维护各类税收事项的《便民问答》,印发《税收政策操作指南(第一期)》,做好主动宣传。

   进一步规范12366热线工作管理,秉承“用心倾听,真诚服务”的宗旨,2011年以来共接听纳税人来电525万人次,真正做到急纳税人之所需,谋纳税人之所想。倾听诉求、反映问题、解决困难,提供量体裁衣式贴心服务,共计处理疑难问题6万余件,成为纳税人的坚实后盾。与此同时,热线充分发挥纳税服务“前沿窗口”的天然优势,快速收集需求,及时调动资源,成为纳税服务工作的风向标。通过拓展坐席数量和优化答复响应速度,在税法咨询服务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近年来热线的电话接通率和答复满意率都在85%和99%以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