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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国税发[2015]31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 ...

2015-10-9 00:00 查看: 173 来自: 孔明网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内设机构[部门]主要职能》的通知

沪国税发[2015]31号                          2015-8-10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顺应税收工作发展新需要,促进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理顺内部及上下级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复意见,市局对企业所得税处、国际税务管理处(个人所得税处)、督察内审处(巡视工作办公室)三个内设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同时,市局对部分内设机构职能中的“管理机关和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协调审计部门对税务部门征管情况的检查,并督促落实审计处理决定”、“牵头组织市级重大税收案件审理”、“负责个人所得税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和“巡视工作”等五项职能进行相应划转。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内设机构(部门)主要职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8月10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内设机构(部门)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协调、督办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有关工作制度;负责起草和审核市局有关文件和报告、领导讲话稿等文秘事务;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办公自动化应用与管理等工作;负责重大会议的方案拟订、组织,日常会务安排,对外接待联络和机关后勤保障的协调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法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上海税务”网站及子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公务网网站的运行和管理;负责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本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的组织协调和催办督办工作;负责起草和审核本机关《地方志》和《年鉴》工作;管理其他行政事务。
  指导基层单位相关部门业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牵头承办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的转发、会审、会签和法律审核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反馈以及备案备查;负责本市税务部门拟订的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研究提出完善税收政策法规、加强税收管理的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市级重大税收案件审理;负责市局机关并指导税务系统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组织反补贴案件调查、应对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破产清算企业欠税核销工作。
  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税收工作;指导基层单位相关部门业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货物和劳务税处
  组织实施本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分管税种的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分管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分管税种的政策调研,研究提出改进和完善相关税收制度、政策的建议;负责分管税种税收减免管理;负责分管税种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建立、预警指标制定及税源管理、税基管理;负责防伪税控系统应用、维护管理和增值税发票管理;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分管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负责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
  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税收工作;指导基层单位相关部门业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负责本市进出口贸易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指导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申报、审核、审批和退税资料等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业务管理;牵头编制与分配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计划;负责退税指标管理;负责出口退税评估指标体系建立、预警指标制定及监控管理;指导有关进出口税收工作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数据的统计、分析;负责政策调研,研究提出改进和完善相关税收制度、政策的建议;负责相关税收政策执行中一般性问题的解释、处理;配合有关处室做好反补贴调查工作。
  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税收工作;指导基层单位相关部门业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所得税处
  组织实施本市企业所得税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工作;负责个人所得税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拟订分管税种的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分管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分管税种的政策调研,研究提出改进和完善相关税收制度、政策的建议;负责分管税种税收减免管理;负责分管税种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建立、预警指标制定及税源管理、税基管理和汇算清缴后续管理等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分管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税收工作;指导基层单位相关部门业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国际税务管理处
  负责协调、落实国家与外国(地区)签订的税收协议、协定(安排)在本市的执行;负责税收情报交换和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负责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管理机关和系统的外事工作。拟订分管税种的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分管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分管税种的政策调研,研究提出改进和完善相关税收制度、政策的建议;负责分管税种税收减免管理;负责分管税种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建立、预警指标制定及税源管理、税基管理等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分管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税收工作;指导基层单位相关部门业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产和行为税处
  组织实施本市财产和行为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拟订分管税种的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对分管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分管税种税收减免管理;负责分管税种的政策调研,研究提出改进和完善相关税收制度、政策的建议;负责分管税种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建立、预警指标制定及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起草分管税种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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