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告知单
一、办事依据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二、适用范围
1、区内拟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业务的内资企业。
2、区内2004年7月1日以后新设立涉及开展进出口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
三、办事所需材料
1、已签字、盖章的《上海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四、办事流程
企业网上在线填写 《上海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表》。 网上填写完成后,将纸质备案登记材料送交试验区1楼综合服务大厅。
五、办事地点和联系方式
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1楼综合服务大厅
邮编:200131
联系电话:021-58696822
传真:021-58696823
六、 投诉方式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投诉方式:
电话:021-58697800
传真:021-58698705
电子信箱:ftzts@pudong.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