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资企业重要事项变更告知单[六]投资方名称变更 一、办事依据 二、适用范围 三、办事所需材料 2、企业原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投资方名称变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关条款的决议 4、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 5、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修正案(独资企业无需提供) 6、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已到位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8、原合同、章程及历次修正案复印件 9、境内投资方名称变更的需提供企业主管部门或资产所有部门、授权经营管理部门关于投资者更名的批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中方投资者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投资者更名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境外投资方名称变更的需提供经公证和认证的境外投资者资产所有者或董事会关于名称变更的决议、投资者变更注册登记的证明、投资者更名后的注册登记证明 10、企业注册地有效证明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11、由企业盖章及法人代表签字的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原件 12、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13、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办事流程 五、办事地点和联系方式 邮编:200131 六、 投诉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