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本市201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的通知 沪财企[2015]8号 2015-2-5 各主管局、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二、本套报表由报表封面、主表和补充指标表组成。其中:主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四张报表。补充指标表为财务指标补充表一张报表。 三、外商投资企业应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的账簿记录等资料,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在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和权益、正确结转损益、依法审计等年终决算工作基础上,按照本套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等具体要求,以2014年12月31日年终财务会计决算结果和其他有关资料填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规定认真做好201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工作。 四、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照规定,将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报告等,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主管财政机关。为便于区县财政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联系决算报表编报负责人,本市在软件内增设:报表负责联系人手机和e-mail地址,企业自愿报备。 五、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除编制2014年度本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外,还应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本市2014年度地方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的通知》的规定,将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及时上报控股单位。控股单位应在审核无误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并将汇总的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主管财政机关。 六、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应认真审核和汇总201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以久其软件JIO文件的格式,在2015年7月14日—15日间,报送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地址:陆家浜路1054号11楼1106室;邮政编码:200011)。报送内容包括: (二)汇总全部外商投资企业分户计算机数据、汇总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财务分析报告及工作总结的电子文档。 (三)外商投资企业决算分析报告及决算工作总结(加盖本单位公章)。分析报告应包括企业投产和经营情况、报表汇总情况、企业财务管理等存在的问题;工作总结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情况,决算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意见和建议等。 七、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软件及参数下载 附件下载: rar 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