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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国税法[2014]8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切实做好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 ...

2014-4-26 00:00 查看: 219 来自: 孔明网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切实做好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沪国税法[2014]8号                                                     2014-4-22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市局各业务处室: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根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明确的2014年税收工作总体要求和到2020年实现税收现代化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市税收工作实际,现就切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全面深化改革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意义
  当前,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国家出台实施了以“扶持中小企业”、“宏观调控”、“保障民生”、“转型发展”、“节能减排”、“建设‘两个中心’”等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杠杆”调节作用。例如,下岗再就业、残疾人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调节收入分配,扩大就业再就业;保障房税收政策、提高个体工商户两税起征点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增值税转型、“营改增”试点、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税收政策,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引导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借助税收杠杆的引导和激励,发挥税收调节社会经济的积极作用,是本市税务部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有效实施“扎根工程”和“春风行动”的应有之义和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组织领导
  各分局要深刻认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形成单位领导亲自挂帅,税政、征管、纳服、稽查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作为,提高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各分局应主动分析本区域产业结构和户管特点,不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地。例如,每半年选取1-2个税收优惠政策项目开展政策落实情况分析监控,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应当享受未享受政策”以及“不应享受而享受政策”两种情况。对于确属以上两种情况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市局将择时选取若干分局开展政策落实情况分析监控试点,在此基础上,逐步将此项工作延伸为本系统各分局日常工作,并探索法制信息化的管理新方式。

  (三)加强沟通,提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工作质效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应当加强上下联动。市局各业务处室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并对各基层分局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指导工作。各区县分局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工作,以及配合当地政府做好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完善社会管理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应及时向市局反馈。

  现将近期本市税务部门应予重点落实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详见附件),供工作中参考。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xls 文件 近期重点落实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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