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4 00:00 查看: 192 来自: 孔明网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本市第七批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房]项目名单的通知
沪地税财行[2013]42号 2013-10-16
长宁区税务局、普陀区税务局、闸北区税务局、闵行区税务局、松江区税务局: 根据《关于落实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提供的第七批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房)项目名单转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税收减免事宜,确保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 特此通知。
相关附件: 第七批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房)项目名单
后续文件——沪地税财行[2012]16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房]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机构等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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