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上海海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沪经信企[2011]166号 2011.4.7 各有关单位: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2.目标任务:到2012年,形成一批在细分行业内领先,市场前景良好,能在产品、技术、业态和经营方式上代表产业发展方向的成长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1000家左右,其中完成改制的企业达到200家、上市企业力争达到100家,形成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企业300家、5亿元以上的企业50家、 10亿元以上的企业30家。 二、培育方向 4.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产业,抓紧推进相关技术应用,大力发展电子标签、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风电机组、锂离子电池、LED外延和芯片生产、海洋油气开采、能效评估等新兴领域。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业态创新,发展检测认证、国际维修、数字内容衍生品、价格评估、时尚产业、新型互联网经济、合同能源管理、电信和广播电视增值业务、专业化信息安全服务等。 5.推进传统产业提升发展。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增强产业配套水平,大力发展数字化电梯、医用冻干系统等整机产品,提升柴油发电机、风电轴承、汽车悬架系统、汽车变速器等关键部件的技术水平;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发展绿色有机食品、高品质家用电器、高档家用纺织品、功能性服装等产品;加强自主研发能力,研究开发高抗渗自修复、高分子防水、保温装饰一体化、墙体隔热保温等新型建材,加快环保节能材料与新型绿色建材的产业化。 三、培育措施 7.加大信贷资金支持。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银行3年内安排100亿元贷款,努力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建立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制度,企业可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银行贷款。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采用信用保险保单融资。鼓励担保机构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对中小企业信贷规模大、增幅高、贷款利率优惠的银行以及担保规模大、增幅高的担保机构要进行表彰,授予“上海市中小企业最佳合作伙伴”称号。 8.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多层次融资体系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的契机,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积极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集合信托等产品,筹措中长期资金。开展资本市场融资辅导,并对企业改制上市和票据发行给予资金支持。 9.鼓励企业自主创新。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和实施标准体系,积极开展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支持企业积极申请专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优先列入上海市专利试点企业,对列入上海市专利试点企业并符合条件的,按《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的规定享受资助政策。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利用公共示范服务平台开发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设备的,给予一定的支持。 10.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国家和本市主流新闻媒体、知名网站,集中专题宣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其产品。帮助企业争创国家级、市级名牌产品和国家驰名商标、市级著名商标,申报商务部中华老字号企业认定,落实争创品牌的优惠政策。协调解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开拓国内外市场中的困难,帮助其与大型企业开展产业对接。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灵活利用信用保险工具规避贸易风险,提升市场竞争力。 11.优化企业经营环境。简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年检手续,免检财务审计报告。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商登记及变更登记提供便利,鼓励其发展新型业态,支持企业改制上市。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成海关A类以上企业,给予通关便利。参照服务外包重点企业和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的办法,在外汇收支方面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便利。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建立企业减负维权联络点,严格禁止对企业进行各种名目的违规收费,严肃查办和处罚对企业的“三乱”行为。 12.加强企业人才工作。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用3年时间,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管人员进行轮训,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从战略上高度重视集聚、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和扶持创业型企业的工作,实施中小企业百名领军人物和百强中小企业计划,研究落实相关人才政策。 13.保障生产要素供应。电力“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能源供应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倾斜,确保企业生产平稳。在落实节水措施的前提下,适当放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用水指标,鼓励企业内生发展。 四、工作要求 15.建立经济运行监测制度。要建立和完善市、区县两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制度,及时掌握企业运行态势,倾听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16.推动企业规范诚信经营。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设以信用为核心的企业文化,签署诚信公约;企业有失信记录的,2年内不得列为重点扶持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