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明网 政策法规】记者从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全国首部大数据地方法规《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将于3月1日起实施。 作为全国首部大数据地方法规,《条例》对数据采集、数据共享开发、数据安全等基本问题作出了宣示性、原则性规定,把大数据产业在发展之初就纳入了法治轨道,以立法引领和推动大数据产业蓬勃发展。 全球首家大数据交易所、全国首个大数据资产评估实验室……作为大数据产业的先行者,贵州已经留下多个第一的探路印记。 2014年底,贵州建成全国第一个省级政府数据集聚共享的统一云计算平台——“云上贵州”。目前,平台日均访问量近2亿次,最高峰值达10亿次以上,全国所有省区都不同程度调用该平台数据。 在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可交易的数据类型包括金融、医疗、银行、环境大数据等30个数据品种,用于交易的数据由卖家挂牌定价。正式运行以来,已经发展会员单位200多家,产生上千笔交易。 大数据应用以大数据存储为基础,随着三大电信运营商的数据中心落户贵安新区,贵州的数据存储能力大大提升。 目前,中国电信云计算贵州信息园已完成一期工程,可以提供海量存储空间和基础服务,阿里巴巴、中国银行、贵州公安交警云等数据平台陆续迁入,下一步,这个信息园还将融合信息制造、大数据应用的项目。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贵州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工商注册企业达到1.7万家,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的园区25个,以大数据引领的贵州电子信息产业2015年增加值同比增长80%以上。 “把大数据作为全省弯道取直、后发赶超的战略引擎,充分挖掘利用其商业价值、管理价值、社会价值,以大数据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广大社会民生。”1月26日,在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式上,贵州省代省长孙志刚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