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明网 门户 政策法规 行业法规 电子信息 查看内容

三部委印发《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2015-2017年)》

2017-1-4 02:35 查看: 190 来自: 孔明网

  摘要:8月10日,工信部、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引发《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以下是《通知》全文: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落实《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14〕2423号),加快高效配电变压器开发和推广应用,全面提升配电变压器能效水平,促进配电变压器产业结构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和发展改革委决定组织实施全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
  
  一、实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的必要性
  
  配电变压器是指运行电压等级为6-35千伏、容量在6300千伏安及以下,直接向终端用户供电的电力变压器,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城市社区等终端用能领域。截止2013年底,我国在网运行的配电变压器总台数约1530万台,总容量约48亿千伏安。其中,电网公司运行管理的配电变压器台数约860万台,其他企业运行管理的约670万台。
  
  据统计,我国输配电损耗占全国发电量的6.6%左右,其中配电变压器损耗占到40-50%。以2013年全国发电量5.32万亿千瓦时计算,全国配电变压器电能损耗约1700亿千瓦时,相当于三峡电站2013年全年发电量(约1000亿千瓦时)的1.7倍,电能损耗十分严重。
  
  作为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国际上很多国家都出台了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政策。美国早在1998年就发起“能效之星变压器计划”,欧盟在2005年实行了“配电变压器推广合作伙伴计划”,日本于2006年开始实施“变压器能效领跑者计划”。
  
  近年来,我国也出台了多项政策,推动高效配电变压器应用和产业发展。2012年,国务院发布了《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明确要求“十二五”期间降低电力变压器损耗,其中空载损耗降低10-13%,负载损耗降低17-19%。2013年,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共同发布了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2013),对配电变压器能效指标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这些政策推动下,我国配电变压器产业得到一定发展,高效配电变压器(GB20052-2013中规定的2级能效及以上的配电变压器)产量有所增加,但整体能效水平仍然偏低。截止目前,全国在网运行配电变压器中高效配电变压器比例不足8.5%,新增量中高效配电变压器占比仅为12%,产业发展相对滞后,节能潜力巨大。
  
  通过制定实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加快高效配电变压器的推广应用,全面提升我国配电变压器运行能效水平,对降低配电变压器电能损耗,推动配电变压器产业发展,促进工业节能降耗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企业为主体,以提升能效为目标,围绕配电变压器开发、生产、使用和回收等环节,加快推广、促进淘汰,逐步提升高效配电变压器在网运行比例;加强政策引导,强化标准规范,完善认证体系,严控市场准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实施机制,全面提高配电变压器能效水平,推动配电变压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节能降耗。
  
  (二)基本原则
  
  坚持存量调整与增量优化相结合。在生产端,严格执行能效标准,推动生产工艺升级换代,加强高效配电变压器供给能力;在用户端,依照年度推广计划,通过存量更新与增量提升相结合,扩大高效配电变压器运行比例。
  
  坚持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以电网公司运行管理的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为重点,以工业企业运行管理的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为突破对象,通过淘汰落后、节能监察、宣传指导、应用示范等多种形式,全面推进高效配电变压器推广应用。
  
  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规范相结合。加强宏观指导,运用财税、信贷等政策促进配电变压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品能效;加强监督检查,完善配电变压器检测、认证、评定等标准体系,健全配电变压器市场准入机制,规范配电变压器市场秩序。
  
  (三)主要目标
  
  到2017年底,初步完成高耗能配电变压器的升级改造,高效配电变压器在网运行比例提高14%;建成较为完善的配套体系和规范的市场秩序,当年新增量中高效配电变压器占比达到70%;预计到2017年,累计推广高效配电变压器6亿千伏安,实现年节电94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31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810万吨。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1]  [2]  下一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