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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公布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条件

2017-1-4 02:36 查看: 166 来自: 孔明网

  摘要:4月1日,工信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简称《通知》),规定了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基本条件、推荐程序、申报要求等内容。
  
  根据《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重点任务及进度安排的要求,为了做好试点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特制订本要素条件。



工信部印发《关于开展2015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
  
  一、以数字化工厂/智能工厂为方向的流程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1、工厂总体设计、工程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了较完善的系统模型,并进行了模拟仿真,设计相关的数据进入企业核心数据库。
  
  2、配置了符合设计要求的数据采集系统和先进控制系统。生产工艺数据自动数采率90%以上,工厂自控投用率90%以上,关键生产环节实现基于模型的先进控制和在线优化。
  
  3、建立实时数据库平台,并与过程控制、生产管理系统实现互通集成,工厂生产实现基于工业互联网的信息共享及优化管理。
  
  4、建立了制造执行系统(MES),并与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集成,生产计划、调度均建立模型,实现生产模型化分析决策,过程的量化管理,成本和质量的动态跟踪。
  
  5、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在供应链管理中实现了原材料和产成品配送的管理与优化。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智能优化。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运行过程动态优化,制造信息和管理信息全程透明、共享,采用大数据、云计算实现企业智能管理与决策,全面提升企业的资源配置优化、操作自动化、实时在线优化、生产管理精细化和智能决策科学化水平。
  
  二、以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为方向的离散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1、车间/工厂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数字化模型,并进行模拟仿真,实现规划、生产、运营全流程数字化管理,相关数据进入企业核心数据库。
  
  2、采用三维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工艺规划(CAPP)、设计和工艺路线仿真、可靠性评价等先进技术。产品信息能够贯穿于设计、制造、质量、物流等环节,实现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PLM)。
  
  3、建立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能充分采集制造进度、现场操作、质量检验、设备状态等生产现场信息,并与车间制造执行系统实现数据集成和分析。
  
  4、建立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计划、排产、生产、检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并与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集成。
   (来源: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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