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明网 门户 政策法规 行业法规 电子信息 查看内容

我国下发北斗卫星推广应用意见

2017-1-4 02:37 查看: 207 来自: 孔明网

  孔明网摘要:为加快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民用领域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日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发布了关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

  
图源于网络

  意见提到,着力加快“北斗”地面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强“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建设。加快推进现有国家卫星导航连续运行基准站网络改造,实现对“北斗”的兼容。统筹指导各地开展“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建设,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建设。加快推进现代测绘基准的广泛使用,为用户提供更高精度的“北斗”导航与定位服务。
  
  二、全面提升位置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水平。充分利用“天地图”等优势资源,加快现代大地基准建设,推进位置服务体系建设。综合地图与地理信息、遥感数据信息、交通信息、气象信息、环境信息等信息资源,采用云计算等技术,为各类用户提供综合性的位置数据综合服务。
  
  意见指出,着力支持“北斗”相关企业发展: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要发挥好引导、协调、服务作用,积极推动“北斗”社会化应用、科技创新、教育培训和行业自律,要定期发布“北斗”白皮书,引导社会应用“北斗”,促进“北斗”产业发展;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国家和地方的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要通过税收、金融、股权激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北斗”相关企业入驻,充分发挥地理信息产业园的集聚作用;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境外合作建立“北斗”卫星导航研发中心和营销服务网络,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利用与联合国合作的“中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地理信息管理能力开发”项目平台,开展卫星导航领域的国际合作,鼓励国外企业开发利用北斗系统;支持企业申报“北斗”产业化示范项目。组织有条件的卫星导航企业,积极申报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支持的国家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项目。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设立“北斗”测绘地理信息应用示范项目。
  
  意见表示着力推动“北斗”行业应用:
  
  一、加强“北斗”在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的应用。在重大工程、重点计划、重要领域积极研究推进使用“北斗”。在工程测绘、不动产测绘、环境监测等工程中,积极研究推进使用“北斗”。要将实时动态空间基准—“国家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基础设施”作为重大工程,加快利用“北斗”升级改造并推广应用。
  
  二、促进“北斗”在其他重点行业的应用。通过提供技术支持、共同开发应用系统等多种方式,与公共安全、交通运输、防灾减灾、农林水利、气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公安警务等部门积极合作,大力推进“北斗”产品和服务在这些行业及领域的规模化应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