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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出台集成电路相关意见

2017-1-4 02:37 查看: 164 来自: 孔明网

  孔明网摘要:集成电路(integrated circuit)是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使电子元件向着微小型化、低功耗、智能化和和高可靠性方面迈进了一大步。作为电子信息产业的核心,是事关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对此,天津市滨海新区出台以下意见。
  
  一、发展战略和发展原则
  
  发展战略:新区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坚持“341”总体战略。即打造创新驱动、项目带动和内生增长三个发展引擎,建立体制机制、政策保障、人才集聚和产业环境四根发展支柱,实现跨入国内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先进省市第一梯队的目标。重点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产业,积极扶持支撑配套产业,带动关联产业发展。
  
  发展原则:新区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区域特色与国家布局相结合,自主发展与引进吸收相结合,应用牵引与技术驱动相结合,培育龙头与发展集群相结合的原则。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集成电路设计产业集群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建成三个产业集聚载体,打造两个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骨干龙头企业,形成一批特色优势产品,吸引、培育一批高端产业人才,创建优质产业发展环境。新区发展成为国家重要的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引领示范区,中国北方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热点区域。
  
  集成电路设计产业,销售收入达到200亿元,年均增长28%,设计水平达到14纳米,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数量达到80-100家。其中,1家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3-5家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建设三个产业发展集聚载体。强化新区与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的联动机制,建设三个产业集聚载体。重点推动开发区天大科技园、高新区软件园的功能提升和完善,加快保税区展讯科技园的建设,着力打造一批配套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的特色园区。
  
  (二)完善二个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天津市集成电路设计中心、滨海新区集成电路设计服务中心二个现有公共服务平台的资源整合和服务升级,逐步完善EDA工具服务、芯片测试与验证服务、MPW服务、教育培训服务、IP核库等公共共性服务,提高支撑企业发展的公共服务能力。
  
  (三)做大做强一批骨干龙头企业。着力打造一批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集成电路设计龙头企业。支持移动通讯、信息安全、射频和高端模拟芯片等重点领域的龙头企业加快规模化发展,推动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加速成长,吸引国内外集成电路设计龙头企业落户。择机引进国内外先进的集成电路生产和封装测试企业,完善配套产业链。
  
  (四)形成一批特色优势产品。大力发展移动智能终端SoC芯片、金融和信息安全芯片、射频和高端模拟芯片、MEMS器件、绿色节能半导体;重点引进汽车半导体、北斗导航芯片、通用CPU和存储器、数字电视与视频监控芯片等新兴专用芯片和高端通用芯片。在上述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形成一批知识产权,打造一批拳头产品。
  
  (五)引进、培育一批高端产业人才。加强招才引智和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建设人才汇聚高地。现有人才政策向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倾斜,综合运用投资奖励、项目补贴、住房补贴、子女入学等方式,吸引国内外集成电路领域创业型领军人才来新区投资发展,引导企业、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加强合作,采取定向委托、合作研发等方式培养专业技术和运营管理人才。
  
  (六)创建优质产业发展环境。提高现行政策执行效率和质量;适时试点并推广集成电路设计相关业务全程保税监管模式;优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和创业服务体系,打造国内领先的集成电路产业创新创业和发展环境。
  
  四、政策措施
  
  (一)组织保障。组建滨海新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区委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工商局、区统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天津海关,负责领导、协调全区促进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审定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制定和推动实施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组建滨海新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家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聘请产、学、研等各界专家,对招商引资、企业认定管理、项目评审等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
  
  (二)财政支持。设立“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促进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额度每年2亿元,用于招商引资奖励,公共服务平台的软硬件环境建设、运营经费支持,设计企业研发及产业化支持,企业间并购重组等费用补贴,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奖励、补助,产业联盟、协会活动经费支持,评优奖励等。
  
  (三)鼓励落户。制定招商路线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新注册的国内外具有一定实力和发展前途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经营期满一年的,结合其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情况给予不高于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企业核心成员(企业高管)团队的激励。创新招商方式,建立“以商招商,中介招商”机制,对功能区利用各类中介机构的招商活动,按照实际招商成果给予中介机构不高于100万元的奖励。
  
  (四)助力成长。实施企业培育工程,每年组织评选集成电路设计“龙头企业”和“成长之星企业”,对“龙头企业”和“成长之星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和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对企业的新产品开发和研制费用每年给予10%补贴。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给予企业核心团队不低于100万元的奖励;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给予企业核心团队不低于2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风险投资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按照获得投资额度1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财政补贴。对本地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并购区外企业的,给予贷款贴息或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试制成功的芯片开始大规模量产销售,自上缴企业增值税年度起,给予相当于当年该企业所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的支持,每个企业补贴期不超过3年,3年累计不超过500万元。组织“平台型、支撑型”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加大支持力度。
  
  (五)人才培育。实施创业创新人才集聚工程,每年组织评选集成电路设计“创业领军人才”和“创新专业人才”,对“创业领军人才”和“创新专业人才”个人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和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对建立博士后培养基地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经认定后每年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经费补贴。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人才聘用,每年给予新招聘应届硕士生每人2万元,博士生3万元,博士后4万元的奖励,连续奖励3年。
  
  (六)平台支撑。组织认定滨海新区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对经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每年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运营经费补贴;对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的EDA工具服务、MPW、测试服务等各项共性服务,按照实际服务成果给予每项服务不超过500万元的项目补贴。对集成电路企业间设备共享给予支持。
  
  (七)联动发展。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联合代工厂、电子整机企业等联合申报国家级重大项目获得立项支持的,按照国家要求给予资金支持(本意见中所涉及的所有政府对企业的资助、奖励、补贴等,均计为匹配资金)。对本地电子整机企业使用本地集成电路企业产品的,按照实际合同额给予整机厂商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使用本市代工企业进行IP验证、研发流片等的给予合同额1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八)金融扶持。支持滨海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参与对成长期、成熟期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投资;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贷款融资,优先给予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政策性融资贷款担保;按照新区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相关政策,优先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上市融资。鼓励本地金融机构创新有利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发展的业务模式。
  
  集成电路设计相关企业、创新研发机构符合国家、天津市、新区和功能区现行其它产业扶持、人才、金融、科技、总部经济、民营经济等政策扶持条件的,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说明
  
  (一)本意见中所称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龙头企业、成长之星企业、集成电路产业示范园区(基地)、集成电路设计公共服务平台等,其认定与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二)本意见中的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促进专项资金,按照《滨海新区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科委、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三)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0年止。
  
  (四)在国家、本市、本区相关政策有重大调整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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