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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14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

2017-1-4 02:37 查看: 170 来自: 孔明网

  孔明网摘要:日前,工信部在其上发布2014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具体内容如下:
  
  2013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部党组工作部署,坚持分类指导、重点推进,坚持技术进步、标准引领,坚持探索创新、示范带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预计下降4.9%,基本完成预期年度目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预计下降至70立方米(2010年价),全年降幅超过8%;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预计提高约2个百分点。
  
  2014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按照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改革的要求,结合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以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为目标,以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突破口,继续在政策、机制、法规、制度方面下功夫,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探索推进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抓好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各项工作,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力争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4.5%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7%,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一、认真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
  
  (一)开展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城市试点。修改完善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城市试点总体方案,在全国选择5个左右重化工业城市开展试点,指导编制、批复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城市试点方案,明确城市转型的目标任务和路径,突出改革创新,强化政策引导、标准约束和市场推动,探索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模式和途径。
  
  (二)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组织相关地区的钢铁、水泥、焦化、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广先进、成熟、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装备,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为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做出贡献。指导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地方工业主管部门、区域内中央企业制定本辖区和本企业实施计划,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监督考核。
  
  (三)继续落实电机能效提升计划。重点推进生产企业贯标、专项工程推广实施和政策机制建设。会同质检总局实施电机生产企业贯标核查,严格执行电机强制性能效标准;培育一批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的规范化、规模化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整合资源,完善市场化推广模式。
  
  二、全面推进工业节能降耗
  
  (四)扎实提升能效水平。进一步做好工业锅炉系统、变压器、内燃机等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提升工作,落实内燃机节能减排指导意见,发布内燃机产品燃油消耗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组织实施非道路车辆及发动机高效清洁行动计划、工业锅炉系统节能减排行动计划、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推广锅炉、变压器等节能技术及产品。继续推进重点用能行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不断提升能效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节能管理。强化工业能评,研究以负面清单方式推动开展能评的新机制;强化标准约束,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编制《电石、铁合金能耗限额标准贯彻实施方案(2014-2015年)》,开展以节能标准促进“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试点,加快组织制修订重点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省市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管理干部专业培训及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培训,建立健全工业节能监察体系,充分发挥节能监察队伍对重点专项工作的支撑作用。
  
  (六)推进节能技术进步。继续编制和发布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目录和先进节能技术装备产品目录,开展落后机电设备淘汰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进企业能源管理智能化,完善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标准,组织编制重点行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实施方案,开展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制定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实施方案,研究确定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七)促进工业低碳发展。会同发展改革委推进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组织编制试点园区实施方案和园区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国家低碳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建立绩效考评制度,研究制定重点用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评价通则。深入推进山西、陕西和上海两省一市甲醇汽车试点,加强数据收集及试验测试工作,在总结第一批试点经验基础上,研究扩大甲醇汽车试点范围。
   (来源:孔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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