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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明确14年主要工作目标

2017-1-4 02:37 查看: 162 来自: 孔明网

  孔明网摘要:2月11日,国家能源局明确2014年能源工作目标,宣布2014年中国将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4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占60%)。
  
  201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给出以下的主要工作目标:
  
  提高能源效率。单位GDP能耗0.71吨标准煤/万元,比2010年下降12%。能源消费弹性系数0.43左右,电力消费弹性系数0.93左右。
  
  控制能源消费。能源消费总量38.8亿吨标准煤左右,增长3.2%;用电量5.72万亿千瓦时,增长7%;煤炭消费量38亿吨,增长1.6%;石油表观消费量5.1亿吨,增长1.8%;天然气表观消费量1930亿立方米,增长14.5%。
  
  优化能源结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0.7%,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32.7%。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6.5%,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65%以下。
  
  保障能源供应。能源生产总量35.4亿吨标准煤,增长4.3%。其中,煤炭生产25亿吨标准煤,增长2.7%;原油生产2.1亿吨,增长0.5%;天然气生产1310亿立方米,增长12%;非化石能源发电量1.3万亿千瓦时,增长11.8%。
  
  吴新雄强调,为实现上述目标,2014年要重点做好以下10个方面工作:
  
  (一)转变能源消费方式,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过快增长。2014年,单位GDP能耗比去年下降3.9%左右。推行区域差别化能源政策。实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
  
  推行“一挂双控”措施。“一挂”,就是将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挂钩。“双控”,就是对高耗能产业和过剩产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强约束,能源消费总量只减不增;对其他产业按平均先进能效标准实行能耗强度约束,现有产能能效限期达标,新增产能必须符合先进能效标准,促进优胜劣汰。
  
  (二)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促进能源结构优化。
  
  2014年,京津冀鲁分别削减原煤消费300万吨、200万吨、800万吨和400万吨,合计1700万吨;全国淘汰煤炭落后产能3000万吨,关停小火电机组200万千瓦;力争实现煤电脱硫比重接近100%,火电脱硝比重达到70%。
  
  有序实施“煤改气”。在落实气源、签订供气合同的地区,有序推进“煤改气”,避免一哄而上和供需严重失衡。
  
  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加快推进油品质量升级,提高天然气供气保障能力,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工作力度。
  
  (三)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促进能源绿色发展。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集中送出与就地消纳相结合,稳步推进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安全高效发展核电。2014年,新核准水电装机2000万千瓦,新增风电装机1800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4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占60%),新增核电装机864万千瓦。
   (来源:孔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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