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明网 门户 政策法规 行业法规 电子信息 查看内容

深化改革精神 商务部拟放宽外资准入制度

2017-1-4 02:38 查看: 220 来自: 孔明网

  孔明网摘要:改革已是当前社会发展主题之一,在三中全会上,发布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商务部为贯彻执行会议精神,拟在制造业资本准入制度方面放宽外资进入条件。
  
  中国最高领导层公布了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几乎囊括全部改革领域,包括一项重塑经济的详细计划。《决定》承诺将放开金融行业、放宽其他一些行业的外资准入限制、让市场决定资源价格并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等多项经济领域的改革。多数经济学界的专家认为,几乎所有关于经济改革的期待都得到了满足。
  
  商务部贯彻执行十八大三中精神 外资准入制度将放宽
  
  2013年19日,商务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3年1-10月我国商务运行情况,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发布会上表示,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商务部重大的政治任务,具体的贯彻意见,商务部将会按照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尽快研究提出,并且切实推动落实。
  
  沈丹阳表示,关于有关扩大开放、投资准入方面的改革事项,近期商务部将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加快推动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这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建立统一、公平、透明的投资准入体制。
  
  二是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以及进一步放开钢铁、化工、汽车等一般制造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包括放宽外资在注册资本、股权比例、经营范围等方面的限制。
  
  三是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机构,鼓励外资投向科技中介、创新孵化器、生产力中心、技术交易市场等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
  
  四是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充分发挥利用外资的技术溢出和综合带动效应。我们还要研究建立利用外资科学评价体系,引导利用外资从注重规模向提高质量和综合效益转变。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