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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点政策促进光伏产业合理有序化发展

2017-1-4 02:40 查看: 234 来自: 孔明网

  孔明网摘要:自从我国光伏产业今年受到欧美“双反调查”之后,光伏产业一直处于艰难度日的困境之中。针对此情况,国务院出台光伏新政来促进和规范光伏产业的发展。
  
  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首次提出制定光伏电站分区域上网标杆电价、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多晶硅、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减少政府干预,禁止地方保护。
  
  国务院会议认为,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我国光伏产业快速发展,已形成较为完整的光伏制造产业体系。当前的主要问题是:产能严重过剩,市场过度依赖外需,企业普遍经营困难。这些困难既是产业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也是促进产业调整升级的契机,特别是光伏发电成本大幅下降,为扩大国内市场提供了有利条件。要按照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扩大消费市场、规范市场秩序、推进产业重组、降低发电成本的思路,统筹兼顾、综合施策,着力提升产业竞争力。
  
  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善加利用市场“倒逼机制”,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提高技术和装备水平。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多晶硅、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
  
  (二)规范产业发展秩序。加强光伏发电规划与配套电网规划的协调,建立简捷高效的并网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对关键设备实行强制检测认证制度。
  
  (三)积极开拓国内光伏应用市场。着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鼓励单位、社区和家庭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建设。加强国际合作,巩固和拓展国际市场。
  
  (四)完善支持政策。根据资源条件制定光伏电站分区域上网标杆电价,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根据成本变化合理调减上网电价和补贴标准。完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光伏发展的机制,光伏电站项目执行与风电相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减少政府干预,禁止地方保护。完善电价定价机制和补贴效果考核机制,提高政策效应。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产业健康发展。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完善配套政策,确保落实到位。
  
  据有关数据显示,国内多晶硅停产企业数量达到90%,半数以上的中小电池组件企业已经停产,30%大幅减产,10%至20%小幅减产或努力维持,并已开始不同程度裁员。仅在全国第二大光伏产业基地的浙江,就因为受欧美“双反”调查影响,目前省内从事光伏产业相关领域的企业中,单晶硅硅片生产企业96%停产;光伏电池、组件生产企业中,除了个别企业开工率较好外,中小企业开工率约为50%。另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月至9月,浙江省光伏产业产值仅200多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1%;整个光伏产业就业人员从2011年的近10万名缩减至目前约5万名。
  
  从以上数据来看,光伏产业受损严重,单纯的救市已不能满足行业需要。目前,从国务院层面专门研究确定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措施,这一事件本身对产业而言是一个重大利好。而且国务院不是单从救市,而是从创造产业发展健康环境的角度来出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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