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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前期调研无线电立法工作

2017-1-4 02:42 查看: 208 来自: 孔明网

  孔明网摘要:长期以来,我国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分配使用并未引入市场调控机制,而是一直沿用行政审批的单一模式。无线电频谱资源也几乎是以无偿或者是非常低的费用分配给使用者,造成无线电频谱的大量闲置浪费。此次工信部的前期调研工作可谓极其重要,一旦立法工作启动将对我国无线电管理产生重要影响。
  
  “有些单位和部门占用着某些频段,却使这些频段长期处于空闲状态;而另一些使用频率极高的频段随着新技术的发展,用户数业务量的增长已经拥挤不堪,无法满足发展需求。这一矛盾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无线电相关产业的进一步发展繁荣。”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
  
  而上述问题由于涉及到多个领域和部门,单纯的管理条例很难进行统一协调。
  
  “从程序上来说,条例是由国务院批准执行,而立法则需要全国人大讨论通过,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上述人士称。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是1993年由国务院联合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至今已将近20年。这期间我国的信息通信有了巨大飞跃,管理条例已难以适应目前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需要,迫切需要一部与形势发展相适应的无线电法的出台。
  
  从通信业角度来看,3G的高速发展、4G的规模试商用,都对无线频谱资源需求强烈,而目前能够分配的频段频率越来越高,频率损耗越来越大。另外ITU也一直谋求在4G上能够尽量统一全球的频谱分配,真正实现“一机在手全球无缝漫游”的良好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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