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会议确定了2010年重点改革任务。
一是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消除制约民间投资的制度性障碍。完善对小企业的支持政策。国有资本要切实把投资重点放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二是深化国有企业和垄断性行业改革。加快推进大型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制定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并开展试点,推进电力、铁路、盐业管理体制和邮政主业改革。
三是深化水、电、燃油、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逐步实施城市污水、垃圾及医 疗废物等处理收费制度。
四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形成覆盖政府所有收支、完整统一的公共预算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完善企业所得税和消费税制度。
五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监管体制。修订出台《贷款通则》,加快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启动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试点。加快股权投资基金制度建设。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六是协调推进城乡改革。深化土地管理、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人力资源市场。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快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启动国有林场改革。
七是深化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收入分配政策调节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制定和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八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重点推进投资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九是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促进对外贸易协调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