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国环保科技工作会议上获悉,2008年我国共完成123项国家环保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现行国家环保标准突破1100项,环保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取得巨大进展。 据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介绍,2008年我国完成了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工业企业、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及铁路边界噪声标准的修改方案,一揽子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国环境噪声监管工作的一些“老大难”问题,规范和促进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地方环保标准制订也取得进展。河北、上海、山东分别制订了当地环保标准规划,内蒙古、黑龙江、吉林、上海、福建等省(区、市)发布了一系列地方环保标准,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标准体系。 据了解,为适应开展氮氧化物排放削减和控制的需要,今年环保部门将尽快制订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出台氮氧化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