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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解读

2016-12-22 17:35 查看: 236 原作者: 孔明网 来自: www.91kongming.com

  9月30日,上海市政府正式批准发布《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未来五年,上海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通过“八项任务”、“八大项目”等举措,全面构建现代老龄事业发展体系,全面落实“五个老有”。现将规划有关内容简要报告如下:

  一、关于规划的总体目标。《规划》在总结发展现状、分析新形势的基础上,坚持政府职责与社会责任各尽其能,坚持保基本与兜底线,坚持老龄服务事业与产业双轮驱动,坚持顶层设计和实践创新相结合。瞄准“一个总目标”:到2020年,形成现代老龄事业发展体系,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实现四个分目标:老年人家庭赡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社会参与等各项权益保障得到全面加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格局进一步完善;涵盖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政策支撑、需求评估、行业监管“五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老年友好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富有成效。力争在“积极老龄”、“法治老龄”、“科技老龄”、“和谐老龄”四个方面取得新突破。同时,规划设立了5大类19项发展指标,包括老年社会保障类、基本养老服务类、医养结合服务类、老年精神文化生活类、宜居环境建设类,其中5项为约束性指标、14项为预期性指标。(见附件)

  二、关于规划的主要任务。规划按照“重体系”的要求,提出了八项任务,每项任务落点都放在老年人的需求上,让广大老年人得实惠。

  一是完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增强老年人经济保障能力。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力争本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平均养老金水平保持全国前列;统筹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扩大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覆盖面;建立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发展普惠型老年福利;完善救助帮困制度。

  二是完善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完善老年医疗护理体系,建成上海市老年医学中心和若干老年医学重点学科临床基地;深入推进家庭医生制度和家庭病床建设,优先为老年人服务;加强老年康复和中医药服务及慢性病健康管理;开展居民健康期望寿命评价。

  三是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以失能失智老人照护需求为重点,完善服务供给体系;加强医养结合和护理员队伍建设,强化保障体系;形成发挥市场作用的政策支撑体系;构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体系,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应保尽保”,其中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实现“应补尽补”;健全行业监管体系。

  四是发展老年人文教体娱,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实现老年教育参与人数、机构总数、学习资源、学习组织数量四个“翻一番”;丰富拓展各类文体设施、载体、项目,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和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五是加速发展老龄产业,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制定老龄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探索产业孵化机制;拓展老龄产业市场融资渠道和保险产品;大力推进智慧养老,深入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继续举办国际养老及康复医疗博览会、老年福祉产品设计大赛。

  六是创建适老宜居的社区环境,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加强对城市适老环境建设的宏观研究和总体规划;推进与老年人生活相关的公共设施和家庭无障碍改造;完善老年人综合风险保障机制;营造舆论引导环境,开展“两教两增”行动,树立积极老龄化观念。

  七是加强老年维权和优待,提高老年人社会地位。宣传涉老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保障老年入合法权益;完善老年维权四级网络建设,简化维权程序和手续;建立和完善涉老纠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老年监护制度及各项老年有待政策。

  八是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挥老年人的社会价值。建立老年入专业人才库;搭建“银铃行动”等老有所为平台;培育老龄工作志愿者队伍,建立为老志愿服务登记制度;扶持基层老年协会等老年人组织。

  三、关于规划的重点项目。规划按照“补短板”的要求,在以往规划结构的框架下增加了重点项目部分,提出了“八个计划”,增强操作性。

  一是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均衡布局项目。根据老年人活动半径,分层次、分区域合理布点社区为老服务设施,重点形成“五个圈”:以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为枢纽,提供一站式服务,打造街镇综合服务圈;以老年人日间照护机构、长者照护之家、助餐服务点等设施为重点,打造社区托养服务圈;以老年活动室为载体,打造居村活动圈;以社区睦邻点为依托,推动老年人互助式养老,打造邻里互助圈;以居室适老性改造及楼梯、小区公共环境设施改造为基础,打造居家生活圈。

  二是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以消防安全为重点,推进全市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升级;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乡镇薄弱养老机构改造。全面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项目。构建并逐步完善覆盖本市城乡全体老年居民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形成筹资、评估、支付、服务、监管体系。同时,鼓励发展多层次的商业保险产品。

  四是养老护理员队伍能力提升项目。完善鉴定评价工作,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健全薪酬保障和激励机制,推进从业人员信息库建设。

  五是老年宜居社区全面建设项目。着力打造一个枢纽型的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综合体)、搭建一个综合为老服务信息化网络、推出一批适配性强的为老服务项目、培育一批专业化的为老服务组织和队伍、营造一个浓厚的敬老爱老社会氛围,使老年人生活的社区在环境优美、居住舒适、设施齐全、服务完善、文明和谐五个方面得到有效提升。

  六是科技助老信息平台建设项目。一方面,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综合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形成“两级平台”(市、区),“三级网络”(市、区、街道(乡镇));另一方面,鼓励社会自主开发服务应用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为老年人提供养老信息服务。

  七是社会尊老“一条龙”优待项目。优化优惠、优先、优待措施,在政务服务、文体休闲、维权服务、交通出行、卫生保健、商业服务等方面实现全覆盖。

  八是老龄产业“百家品牌”培育项目。聚焦发展老龄产业中小企业,扶持龙头企业和各类为老服务组织;在养老护理服务、康复保健、文化娱乐、金融保险、住宅家具、老年教育、咨询服务等领域培育一批创新力强、品质优良、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品牌。

  四、关于规划的保障措施。加强组织保障,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制度保障,强化规划评估,确保“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落地。

  附件:《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

  《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项目 2020年末达到指标 指标类型
(一)老年社会保障 1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率(%) 100 预期性
2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 75 约束性
(二)基本养老服务 3 养老机构床位数(万张) 15.9 约束性
4 社区托养机构新增数(家) ≥500 预期性
5 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成数(家) 200 预期性
6 全市养老护理人员新增数(万人) 7.8 预期性
(三)医养结合服务 7 全市老年护理床位达到户籍老年人口数的比例(%) 1.5 预期性
8 家庭医生1+1+1签约老年人有效服务率(%) ≥70 预期性
9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覆盖率(%) 100 预期性
10 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的覆盖率(%) 100 约束性
(四)老年精神文化生活 11 新增老年人学习场所数(个) 300 预期性
12 老年人参与学校教育总人数(万人次) 120 预期性
13 标准化社区老年活动室居(村)委覆盖率(%) 100 约束性
14 区、街道(乡镇)和居(村)委的老年人体育组织覆盖率(%) 100 预期性
(五)宜居环境建设 15 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街道(乡镇)覆盖率(%) 100左右 预期性
16 示范型社区睦邻点建成数(家) 2000 预期性
17 为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室实施适老性改造数(户) ≥5000 预期性
18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 100 约束性
19 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万人) 50 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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