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1]6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总局及地方航空公司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问 ...

2009-10-23 00:00 查看: 236 来自: 孔明网

财税〔2001〕64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1-04-17

海关总署、国家民航总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民航总局及地方航空公司进口空载重量25吨以上的客货运飞机,减按6%征收进口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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