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公开征求《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鉴证业务规则》等六项执业规则修改意见的通知 中税协发[2015]54号 2015-11-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中税协业务准则委员会2015年工作计划》(中税协专发[2015]1号),我们组织了以北京、大连、江苏、广东税协为牵头单位,成立了执业规则课题组,负责起草了《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鉴证业务规则》、《税务咨询业务规则》、《税务顾问业务规则》、《代理纳税申报业务规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业务规则》和《纳税审核技术规则》。现将上述六项执业规则的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各地组织税务师事务所研究修改,提出意见建议,于11月30日前将汇总报送至中税协业务准则部。 联系人: 李頔 68413988-8306 电子邮件:zzzb@cctaa.cn
附件 1.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鉴证业务规则 2.税务咨询业务规则 3.税务顾问业务规则 4.代理纳税申报业务规则 5.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业务规则 6.纳税审核技术规则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