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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本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实施方案》解读

2016-12-22 17:35 查看: 204 原作者: 孔明网 来自: www.91kongming.com

  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201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抓好工作落实。2016年4月,国家旅游局就贯彻落实工作也下发了相关通知(旅办发〔2016〕96号),明确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市旅游局结合本市实际,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强本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上海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现就《方案》的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方案》起草过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下发后,市有关领导亲自指导贯彻落实工作,两次听取相关情况汇报,明确了贯彻落实工作的总体思路。国家旅游局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后,市有关领导多次就如何结合本市实际、形成监管体系等提出了明确的意见。

  市旅游局专门成立了《方案》起草组,局领导牵头《方案》的起草和修改,认真分析本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现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现有行政职能进行全面梳理,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家旅游局的部署要求,逐条进行细化、逐句进行推敲,确保监管责任明确、监管职权不遗漏。同时,深入调研走访相关职能部门、区县、旅游企业,听取意见建议,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4月份,市旅游局将《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向全市14家相关职能部门书面征求意见。

  6月初,召开相关职能部门联络员会议,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就职能分工、监管衔接、执法方式等进行专项协调,随即又将《方案》的责任清单征求了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起草组充分采纳修改后形成《方案》审议稿。

  7月初,市政府同意建立上海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联席会议。

  7月18日,上海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四段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依法落实旅游市场监管责任。一是强化政府的领导责任,统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加快形成一盘棋的格局;二是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促进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做好相关行业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三是落实旅游企业的主体责任,规范各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四是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引导旅游经营者注重质量和诚信经营。

  (二)创新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一是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相关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执法权限、监督方式等,提升综合监管效率和治理效果;二是健全完善旅游市场监管标准,加快旅游新业态、新产品管理服务标准的制定,使标准化工作适应旅游监管的新要求;三是推进旅游市场监管随机抽查,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和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库,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措施,加大惩处力度,强化随机抽查威慑力;四是建立健全旅游诚信体系,依托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强信息互通,建立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五是推进综合监管体制改革试点,将旅游市场执法列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在浦东新区进行先行先试;六是加强执法和司法相衔接,建立旅游市场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案情通报机制,及时查处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全面提高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水平。一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普法工作,加大对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人员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强化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观念和意识;二是加强对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监督,将其纳入区县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对接到投诉举报查处不及时、不依法实施处罚等,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三是严格规范旅游执法行为,对重大处罚决定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对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事件实行督办问责制度。

  (四)提高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保障能力。一是指定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平台,积极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统一受理平台作用,承担向有关部门或区县政府转办、跟踪、协调、督办旅游投诉;二是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基础保障,积极做好执法经费保障工作,利用旅游大数据开展舆情检测分析,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过程记录等;三是提升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建立健全旅游执法机构,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方案》中的几个重点问题

  (一)关于领导机制。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涉及面广,涉及的部门多,《方案》提出成立上海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为副召集人,市旅游、公安、工商、文化执法、信访、交通运输、文化、税务、质监、价格、商务、知识产权、通信、网信、民航等15个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为市旅游局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由市公安局、工商局、文化执法总队、旅游局分管领导担任。区县政府按照市里要求,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旅游案件联合查办、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

  (二)关于监管责任。为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相互配合做好相关行业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方案》提出按照“属地管理、各司其职、部门联动、行业自律、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相关部门对旅游市场执法、投诉处理等工作的责任,促进形成一盘棋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格局。

  (三)关于责任清单。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重点在理顺监管体制,梳理责任清单,规范执法行为。《方案》结合本市实际,将国务院办公厅指定的12个部门拓展为15个部门,对其相关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执法权限、监督方式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拟通过政府网站、公开通报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强化联合执法、协调监管的工作机制。

  (四)关于工作推进。为扎实推进本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方案》按年度详细列出各职能部门的重点工作、推进进度以及要解决的问题,努力按目标、按时间、按结点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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