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相关表证单书的通知 税总发[2014]161号 2014.12.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通知》(税总发〔2014〕154号)要求,为支撑规范施行,税务总局新增和修改完善了部分在用的表证单书。 本次修订的表证单书共涉及税务登记、税务认定、优惠办理、申报纳税等环节7张表。修订后的表证单书与《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同步启用。 现将修订后的表证单书印发给你单位,请按照税总发〔2014〕154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相应任务落实。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反馈税务总局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相关表证单书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