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制订了《关于深化完善“双特”政策支持临港地区新一轮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6年7月19日正式印发。现就《若干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2年9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临港地区建立特别机制和实施特殊政策(以下简称“双特”政策)。经过三年多来的实践,基本确立了统一的开发建设机制,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项目加速布局,创新创业人才不断集聚,“双特”政策有力推动了临港地区形态开发和功能培育,实现了预期目标。“十三五”期间,临港地区作为上海面向未来的战略空间和发展引擎,必须按照体现国家战略、体现上海优势、体现国际竞争力的总体要求,举全市之力,加强统筹,聚焦重点,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和功能提升,在新起点上实现临港地区高水平发展。为此,在延续“双特”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临港地区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制定了《若干意见》,政策期限为2016—2018年。 二、起草过程 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市发展改革委会同临港管委会、市财政局、市人保局、市规土局、市经信委等部门和浦东新区政府对“双特”政策实施三年来的情况和成效进行了总结评估,结合临港地区“十三五”发展,研究新一轮支持政策措施。期间,多次听取了临港地区相关企业、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在多次征询市相关部门和浦东新区、奉贤区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若干意见》。今年3月7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6月6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若干意见》。 三、总体考虑 《若干意见》提出了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产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区和现代化滨海新城,成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承载区。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高标准开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依据高起点建设面向未来之城的战略定位,加强政策支持和工作合力,进一步吸引多元主体参与,持续推进临港地区开发建设和功能提升。加强政策聚焦,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支持科创中心政策措施在临港地区先行先试。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提高集约化开发水平。着力破解直接影响临港地区发展的产业、土地、资金、人才等瓶颈问题,处理好临港地区支持政策与全市面上政策的衔接、平衡,进一步提高政策的有效性和精准度。优化空间布局,把握好临港地区开发节奏和时序,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综合开发和复合利用,提高开发效益,实现产业集聚与城市功能、宜居环境融合协调发展。三是坚持功能建设,促进产业和要素集聚。以规划为引领,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临港地区功能定位,注重中心城区功能疏解与临港地区城市功能提升联动发展。持续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向临港地区集聚,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适当超前配套服务设施,吸引创新要素和人气集聚,加快形成集聚发展效应。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加大市、区两级政府向临港地区简政放权力度,增强区域发展的活力。完善市属区管体制,明确市、区两级政府支持临港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职责,健全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完善管镇合一体制和管镇联动机制,强化临港管委会统筹发展、整合资源的职能,促进临港区域内管理主体、开发主体协同与合作。 四、主要政策措施 《若干意见》分为六方面,共17项政策措施。 1、深入推进政府改革和管理创新。进一步向临港地区简政放权,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区内审批、人才服务事项区内办理。完善市属区管体制,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政府在促进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的职责。加强临港管委会统筹职能,临港管委会负责统筹推进临港地区规划编制、土地管理、资源利用、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工作,南汇新城镇、万祥镇、泥城镇和书院镇等四镇集中精力做好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工作,四镇招商引资职能转移整合到临港管委会。推广应用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 2、加快促进产业集聚与能级提升。积极推进智能制造示范区建设,支持临港地区创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在临港地区布局建设关键功能性支撑平台。本市承接的国家产业化专项和重大工程优先向临港地区布局。推动交通运输装备、基础装备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向临港地区集聚。鼓励再制造产业集聚发展。重点支持总承包、总集成、总设计、总运维等服务型制造。加快发展与临港地区发展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相适应的生产性服务业。 3、加强土地政策支持。保障临港地区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益类项目土地指标,重点产业项目经论证后安排新增计划,提高临港地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区域内各镇减量化指标由临港管委会统一管理,年度土地减量化任务在市级土地主管部门下达的浦东新区年度计划中注明,计入浦东新区。在临港地区特定区域开展综合用地规划土地政策试点,引导科技研发、企业总部管理等创新功能加快集聚。在临港地区规划管理中,试点开展用地性质弹性管理。 4、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整合临港地区现有各类专项资金,由市、浦东新区和奉贤区财力共同出资,连同市级税收增量返还部分等资金,成立统一的临港专项发展资金。专项发展资金由临港管委会统筹使用,资金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浦东新区、奉贤区和临港管委会制定。继续执行“双特”政策中土地出让金和区级税收所得留用政策。完善临港地区债务管理,支持临港地区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及新增发债额度实行单列。支持运用PPP方式推进项目建设运营。 5、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支持本市人才改革创新举措在临港地区先行先试。继续延用“双特”政策中的居住证积分专项加分政策,即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临港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录用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给予政策倾斜。在临港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居转户人员,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在临港地区开展海外人才永久居留、出入境便利服务等试点。优化临港地区“双定双限房”和公共租赁房“先租后售”政策。对符合创新转型发展导向的企业,可申报认定为临港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并给予一定的财政扶持。 6、加快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建设。按照有关分工,市、区两级建设财力继续支持临港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一批骨干型、功能型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完善临港地区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及内部交通连接,支持临港地区开展海绵城市试点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市、区两级政府继续支持临港地区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加快布局并建设一批基础教育设施,支持教育类重大功能项目优先向临港布局。规划建设一批面向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国际社区。优先在临港地区安排举办文化、体育、旅游、贸易等重大活动和会议展览。发展免税购物、演艺娱乐、文化创意等服务功能。 为推进落实《若干意见》,文件“附件”部分包括了重点任务分工表,明确了51项重点任务以及相应的牵头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