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6月13日经市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通过,6月17日起公布施行。 Q:新版《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A:随着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国际旅游度假区”)公共区域4月26日对外开放,迪士尼乐园6月16日正式开园运营,国际旅游度假区核心区从建设期转入了运营期。为了给市民、游客提供安全、有序的旅游环境和推进度假区健康、可持续发展,对2011年5月公布施行的《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并重新公布施行。 Q:新版《办法》新增什么内容,有什么亮点? A: 1、修订的《办法》从原来的17条增至24条,新增了约三分之一的内容,涉及旅游公共服务与管理、应急管理、交通管理等。 2、对《办法》适用范围的表述做了调整,不再表述为具体边界范围,为国际旅游度假区未来的发展空间和布局调整预留了空间。 3、除了对区域管理主体的职责进一步充实和规范外,对度假区经营者和旅游者的经营和旅游行为也提出了要求。 【我们摘出来,给大家看看~】 u旅游公共服务与管理:建立和完善国际旅游度假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u应急管理:国际旅游度假区实行单元化应急管理模式。 u信息管理:建立国际旅游度假区运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为国际旅游度假区的运营管理提供信息支持。 u交通管理:编制和实施国际旅游度假区道路交通组织方案、交通运营保障方案。 u客流管理:制定和实施核心区客流控制方案,开展日常客流监测和安全监督管理。核定度假区内景区的客流最大承载量。 u协调执法:建立国际旅游度假区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做好区域执政执法工作。 Q:大家一直在说文明旅游,作为游客,我们进入度假区应该注意些什么呢?哪些行为是禁止的呢? A: 新版《办法》规定旅游者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和文明旅游行为规范,维护公共秩序,爱护旅游设施,保护生态环境。 1、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腐蚀性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 2、禁止贩卖有价票证,非法客运,非法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3、禁止攀爬建筑,翻越或者破坏围(护)栏等损毁公共设施的行为 4、禁止未经批准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擅自张贴、悬挂宣传品或者标语,在树木和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5、禁止流浪乞讨,随地躺卧、露宿,在公共水域游泳垂钓、捕捞等有碍观瞻或者妨碍他人游览观光的行为。 6、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国际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执行安保任务的犬、导盲犬除外) 此外,在国际旅游度假区核心区起降、飞行直升机、无人驾驶飞机、滑翔机、三角翼(含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飞艇、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要事前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