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十三五”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沪发改规〔2015〕1号)精神,上海市妇儿工委编制了《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妇女儿童规划”)。《妇女儿童规划》对“十二五”时期本市妇女儿童发展状况进行了总结和回顾,对今后5年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进行确立和部署,是“十三五”期间本市妇女儿童发展的行动纲领。 一、《妇女儿童规划》的起草经过 按照市发改委规划编制的要求,2014年5月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委托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上海社科院原青少所(后并入社会学所)成立妇女规划和儿童规划两个课题组。整个编制过程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开展妇女儿童需求调查。2014年下半年,两个课题组以问卷调查方法了解本市不同界别、阶层妇女和不同类型儿童发展现状及对未来五年发展的需求和愿景。需求调查为规划编制提供了参考依据。 二是形成基本框架和规划思路。课题组通过座谈、走访、书面征求意见等听取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主要职能部门和各领域专家对妇女儿童规划指标体系的建议。在借鉴已有科研成果基础上,于2015年3月确定基本框架和规划思路,形成规划(初稿)。3月底,报市发改委,开始首轮征求43家成员单位对规划初稿的意见。 三是形成征求意见稿。2015年4月下旬开始,课题组边听意见边修改,先后召开15场座谈会,广泛征求各领域专家、妇女儿童工作者、社会组织、各界妇女代表、教师、家长、儿童、区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市妇联主席和部长、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等关于规划理念框架、主要指标设置、实事项目确立等意见,大幅调整或细节修改多达十余稿,着力研判妇女儿童发展中面临的短板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2015年8月初,形成妇女儿童规划(征求意见稿)并第二轮征求成员单位和区县意见。 四是审议报送送审稿。2015年8月中下旬,汇总成员单位、区县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论证规划指标体系的科学性、逻辑性和适用性,并就主要指标分为约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和评估性指标三种类别第三轮正式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在修改完善基础上形成妇女儿童规划(送审稿),提交市妇联党组、市妇儿工委主任办公会议和市妇儿工委全委会审议通过。2015年9月30日,经全委会审议通过的《妇女儿童规划(送审稿)》报送市发改委审批,2015年年底前完成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 二、《妇女儿童规划》编制的目标和定位 在上海城市发展战略与社会建设和治理体系中,进一步融入妇女儿童发展视角,实施与上海国际大都市地位相匹配的妇女儿童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环境,推进妇女儿童在经济参与、政治与社会参与、身心健康、文化教育、福利保障、安全保护、社会环境等方面获得更加平等、优先的发展;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上海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到2020年,使上海妇女儿童发展水平继续保持国内领先,并接近或达到世界发达国家和国际大都市平均水平。 规划的定位:“国内领先、国际先进”。 一是体现可持续发展和上海特点。与“十二五”规划相比,体现传承、递进、创新的思路,能体现上海建设“科创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特点。 二是围绕国家和本市发展的战略要求。立足国情、把握关键、紧扣国计民生、顺应妇女儿童期盼,聚焦涉及全市发展全局的重点领域,以及需要跨部门整合力量的领域。加强与总体规划、其他规划的衔接。 三是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深化中国梦的学习宣传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妇女儿童的激励引导作用。 四是深入推进妇女儿童发展的优先领域。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项目导向,做深做实规划,解决重难点问题。 五是加快提升妇女儿童发展中的软实力。在“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基础上,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更大的发展平台,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的参与程度、参与层次和参与能力。 六是充分利用政府资源和保障实力。通过制度安排,不断完善政府妇女儿童事务管理的工作格局。 三、《妇女儿童规划》的重点内容 (一)关于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的总体目标 在上海城市发展战略与社会治理创新体系中,进一步融入妇女儿童发展视角,实施与上海国际大都市地位相匹配的妇女儿童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环境,推进妇女儿童在经济参与、政治与社会参与、身心健康、科教文化、福利保障、权益保护、发展环境等方面获得更加平等、优先的发展;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上海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到2020年,使上海妇女儿童发展水平继续保持国内领先,妇女发展水平接近或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儿童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二)关于“十三五”时期上海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指标的设计和思考 “十三五”规划妇女六大优先发展领域共设置了24个主要指标,比“十二五”规划增加了4个指标;儿童五大优先发展领域共设置了19个主要指标,比“十二五”规划增加了5个指标。与“十二五”规划的主要指标相比较,可将“十三五”规划的指标分为延续性指标(包括妇女部分11个,儿童部分3个)、递进性指标(包括妇女部分8个,儿童部分6个)、调整性指标(包括妇女部分2个,儿童部分4个)、新增性指标(包括妇女部分3个,儿童部分6个)。 一是延续性指标,即与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内涵、达标要求相同的指标。经过实践证明,指标设置的科学性较好、具有现实意义并且在统计监测上具有可操作性的指标,包括:男女两性受教育年限的差距缩小;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中男女比例的差距缩小;促进女性科学素质达标率与公民科学素质达标率同步提高;城镇女性从业人员的比重继续保持在40%左右;男女收入比缩小;市、区(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有所提高;区(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都应配备女干部,市、区(县)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保证不低于55%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并实现逐步提升;局级正职、处级正职女干部比例有所提高;女性幸福指数提高;女性平均期望寿命(户籍)保持稳定;婚前医学检查率有所提高,共11个妇女指标。符合条件的3-6岁儿童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9%以上;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率,共3个儿童指标。 二是递进性指标,即在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上,内涵有所拓展或达标要求有所提高的指标。通过前几轮规划相关领域已取得较好成绩、预测在“十三五”期间会达到更高发展水平的指标或者要求统计范围扩大的指标,包括:劳动参与率的男女性别比缩小(在仅统计女性的基础上要求缩小性别差距);国有企业和本市上市公司中女性董事会成员和女性高级管理人员的比例逐步增加(在原“国有企业”基础上将“上市公司”纳入统计);村委会中正职女性比例有所提高(“十二五”规划为“村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低保、低收入家庭的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增加“低保家庭”);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10万以下(“十二五”规划是15/10万以下);女性保健食品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6%以上,药品、化妆品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抽查复查合格率达到100%(“十二五”规划是女性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降低(“十二五”规划为“控制”);杀害、强奸、伤害、侮辱、拐卖妇女刑事案件发生数得到控制(在“十二五”规划四类妇女基础上增加“拐卖妇女”),共8个妇女指标。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十二五”规划是85%以上);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十二五”规划要求达到90%);中小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配置率达100%,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配置率达100%(从“十二五”期间要求每个区(县)建立儿童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站)提升到要求每个中小学校均配备);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贴标准逐步提高(“十二五”规划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贴实现全覆盖”);儿童受暴力犯罪侵害的比率逐年下降(“十二五”规划为“降低儿童受暴力犯罪侵害总数”);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十二五”规划是3‰),共6个儿童指标。 三是调整性指标,即与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相比,表述更规范、内涵更科学的指标。根据对“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实践和思考,需修改为更加科学规范的表述或更符合实际工作要求的指标,包括:将“十二五”妇女规划和年度监测指标中的“女性人才贡献率不断提高”调整为“女性人力资本贡献率有所提高”(根据国家相关部委文件调整表述);“市级社会团体中负责人有女性的团体比例”调整为“法人为女性的社会组织比例逐步提高”。将“十二五”儿童规划和年度监测指标中的“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7%(户籍)”调整为“高中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毛入学率达到97%”;“新婚夫妇、孕妇、0-18周岁儿童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拆分为两部分,“新婚夫妇、孕妇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达到95%以上”作为妇女“家庭福利”领域的监测指标,“0-18岁儿童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达到90%以上”作为主要指标;“儿童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调整为“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投保率保持在96%以上”;“提高儿童阅读率”调整为“儿童图书阅读率提高”。 四是新增性指标,即根据妇女儿童发展需求和政府责任创新的指标。可以体现上海国际视野、求新务实精神,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自身发展要求的新增(创新)指标,包括:托育公共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类公益广告制作和播放数量逐年增加;多部门联合防治家庭暴力工作体系覆盖率达100%,共3个新增妇女指标,占妇女总指标数的12.5%。新生儿死亡率保持在6‰以下;实现贫困家庭儿童文化福利补贴全覆盖;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适时逐步提高;上市后儿童专用药品质量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每位中小学生每学年参加2次以上科普教育基地探究实践活动;街镇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置儿童之家或儿童活动场所全覆盖,共6个儿童新增指标,占儿童总指标数的31.6%。妇女和儿童累计新增指标9个,占总指标数的20.9%。 五是删减不尽合理的指标。经过两轮规划均因数据难以采集或设置合理性受到质疑而删减的指标,为:新增女性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7年。 此外,妇女儿童健康、教育,妇女政治、经济参与方面共有12个主要指标为国际通用指标,新规划对其保留、完善,便于“十三五”期间的国际、国内比较,分析、研判上海妇女儿童发展的国际水平和面临的主要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三)关于实事项目单列 征得市发改委同意,将实事项目作为规划第四大部分单列,列入“十三五”规划需要推进的重要项目,共6个。其设置主要基于三方面的考虑: 一是按照妇女儿童普受惠、长受惠、得实惠的原则,从扩大妇女儿童受益覆盖面、提高社会影响力方面考虑确立实事项目。 二是超出单一条线职责范围,但落实主管牵头单位后,可通过多部门合作或条块联动来推动政府资源整合的实事项目。 三是站在源头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的高度,若不及时开展将影响长效发展的基础性、实效性和创新性任务,必须攻坚克难形成配套的实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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