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4]9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 ...

2014-11-28 00:00 查看: 148 来自: 孔明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4﹞94号             2014.11.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提高成品油消费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2元/升。
 
二、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4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三、本通知自2014年11月29日起执行。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财税[2014]9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96号 财政部关于停止征收成品油价格调节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1月28日

附件

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税额调整幅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