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党组发[2014]135号 关于全国税务系统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 ...

2014-11-19 00:00 查看: 177 来自: 孔明网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印发《关于全国税务系统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意见》

税总党组发〔2014〕135号                     2014年11月19日

  近日,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印发《关于全国税务系统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级税务机关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全国税务系统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为认真落实中央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常态长效地抓好作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0号),现就全国税务系统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永远在路上”的状态长期保持下去,坚持不懈提高思想认识
  1.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加强作风建设无尽期。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松一松就可能前功尽弃。税务系统点多、面广、线长,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任务更加艰巨。各级税务机关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以“准、狠、韧”的劲头,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进集中反“四风”改作风转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新常态推动税收事业新发展。

  2.认真总结教育实践活动宝贵经验。在活动中,各级税务机关都以生动实践,为加强作风建设提供了丰富经验。要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把活动经验提炼好、升华好、推广好,从具体工作中抽出普遍规律,从具体做法中找到长期抓手,使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措施再完善、作风建设再推进。

  3.始终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要清醒地看到,税务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会不断出现,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构建和完善。要防止曲终人散,使活动期间形成的良好势头戛然而止,反“四风”改作风成为一阵风;防止束之高阁,对活动中作出的公开承诺、制定的整改措施不再过问、不再落实;防止推诿扯皮,对整改任务无人认领或认领了迟迟不行动;防止反弹反复,活动一过一切照旧,“四风”卷土重来。

  二、把拧紧“总开关”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4.持久补足精神之“钙”。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内容,持久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税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远离低俗、追求崇高。持久开展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教育,引导税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深化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的认识,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神圣使命,自觉摆正同人民群众特别是同纳税人的关系,切实解决好角色定位问题。持久开展警示教育和法纪教育,使税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规矩意识、法治思维和纪律观念,真正做到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5.突出抓好作风教育。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中学习教育的有效做法坚持好、发扬好,把作风教育纳入各级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集体学习内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专题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建设实际,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讲1次党课。各级税务干部学院、学校要开设作风教育专门课程,各类主体培训班都要把作风教育作为学员必修课。

  6.更加注重知行合一。要坚持教育与实践并重,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引导税务系统党员干部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税收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起来,增强税收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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