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二十九号) 为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能,依据《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2013年财政部统一组织全国35个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以下简称专员办),对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外资企业等共计95户企业和44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一是围绕财税体制改革和宏观调控重点,对通信、航空、能源领域的部分大型中央企业开展联合联动检查,重点检查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等中央企业,并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中央企业部分下属单位开展了检查,切实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二是为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发展,重点选取了黄山旅游、方大特钢、郑州煤电、东阿阿胶、沪士电子等37户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对其执行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信息披露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检查。三是围绕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水平,组织对包括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内的44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含分所)的执业质量、风险控制、内部管理、财务会计等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查。 检查表明,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程度逐年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不断提升,其中:中央企业重视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切实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较好地执行了会计准则制度和国家财税政策;上市公司更加注重执行会计准则,落实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质量和信息披露进一步规范;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全部完成了特殊普通合伙转制,风险意识明显增强,一体化管理程度进一步提高,较好发挥了审计鉴证作用。 但检查也发现,部分企业在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财税政策执行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二是部分上市公司存在收入成本不实、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其中: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多计收入15.64亿元,多计成本费用15.66亿元;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推迟确认收入 2200万元,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人员费用 1.63亿元;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少计资产和负债各7000万元;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计营业外收入3724万元;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放无关人员补贴210万元,虚增管理费用和主营业务收入917万元;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外发放各类津补贴485万元;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多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925万元,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2523万元;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未对关联方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进行充分披露。 三是部分外资、民营企业等存在人为操纵利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南京市园林实业总公司出租汽车分公司私设“小金库”涉及金额100万元;东蓝数码股份有限公司套取费用208万元用于发放职工薪酬,以虚假经济事项进行会计核算941万元;太平鸟集团有限公司账外核算商品销售收入、房产处置收入1932万元;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多计提职工薪酬722万元,视同销售业务少计缴增值税469万元。 此外,检查发现部分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质量控制存在缺陷,暴露出专业判断不合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证据不充分等问题;对一些新经济业务或技术性较强的业务,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合理利用专家的工作,出现职业判断错误等问题;个别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不够规范,财务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及相关专员办在集中审理、专家论证和充分听取被检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依程序下达了处理决定,责令被检查单位认真整改,调整会计账务,补缴相关税款,并对有关企业和责任人予以罚款等行政处罚。财政部及相关专员办对存在执业质量问题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责令整改,对相关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财政部坚持寓服务于监督的理念,通过约谈、通报、下发管理建议书等多种形式督促被查单位改进管理,引起相关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以及被检查单位管理层的高度重视。相关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今后,财政部将通过构建和完善单位内部监督、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督和政府会计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提升监管水平,加大公告力度,有效维护会计审计市场秩序,进一步促进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为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提供重要保障。 财政部 附件:201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处理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 财政部联合检查处理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2013年财政部组织驻上海、河北、辽宁、大连、吉林、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四川、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涵盖中国联通会计信息质量以及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财税政策执行等情况,对部分重要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检查表明,中国联通能够遵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财税政策,会计基础工作较规范,会计信息披露基本真实可靠。针对通信企业的特点,建立健全了以风险评估为基础、以战略目标为核心、覆盖集团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并通过信息系统将控制措施内嵌到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但检查也发现,中国联通及所属部分单位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财税政策执行等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是会计核算方面。中国联通及河北、吉林等公司将早年房改时拨备的住房补贴等应付职工薪酬结余长期挂账,共计11.09亿元。中国联通为内部员工免费提供移动电话等服务7763万元,未确认收入成本,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中国联通将市场部门分摊的折旧费、租赁费等在“营业费用”科目核算,但在会计报表“营业成本”项目列示,造成账表不符,涉及金额15.5亿元。中国联通派遣员工工资24.88亿元虽在人工成本中列支,但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中国联通将盘活的房屋出租,未通过“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涉及金额2.24亿元。山东联通提前确认在建工程1.27亿元,提前确认工程物资7002万元。 二是财税制度执行方面。中国联通对内部员工、内部办公等提供免费通信服务,未缴纳相关税款。中国联通部分补贴、福利费、工资薪酬1.26亿元未计入工资总额,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湖南、上海、河北等公司对通信业务产生的积分5079万元漏交营业税金及附加。联通华盛公司无偿使用集团其他关联公司的办公楼、营业厅等资产,未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上海公司出租房屋未按从租计征办法申报缴纳房产税。山东公司顺价销售手机终端未缴纳增值税。 三是资产管理方面。大连联通18处房产的所有权权属未及时变更,账面记录与实物权属不相符,涉及资产2.8亿元。福建、大连、湖南、四川等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存在低于或高于联通对外披露的固定资产残值率。中国联通本部以及河北、辽宁等公司存在在建工程未及时结转、少提折旧等问题。新时空湖南公司将各地州市资产减值准备统一在省本部计提,地州市资产折旧仍按原值计提。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中国联通及所属单位已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补缴相关税款,全面落实处理决定。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组织驻广东、大连、厦门、新疆、湖北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13年对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南航集团)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涵盖南航集团会计信息质量以及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财税政策执行等情况,对部分重要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检查表明,南航集团较好地执行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财税政策,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建并不断完善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流程梳理为基础、以财务控制为切入点、以关键控制为提升点的内部控制体系。注重利用全面预算管理和业绩考核等手段强化财务管控,优化会计机构和人员设置,不断促进财会基础工作水平提升。 但检查也发现,南航集团及所属部分单位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财税政策执行等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是会计核算方面。南航集团将所有权不属于集团本部的资产租赁收入入账核算,多计其他业务收入1.26亿元。南航股份少计运输收入7745万元,少计外币贷款利息汇兑损益1224万元。厦门航空按照扣除代理费后的净额确认收入,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和销售费用不实2.08亿元。厦航国际旅行社代理机票业务按照售票金额确认收入,导致收入和成本多计1.4亿元。南航集团本部已完工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3.37亿元、无形资产9222万元,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工程代垫款、土地转让款等少计资产减值损失3213万元。南航集团本部未合并白藤湖度假村财务报表,对1.8亿元固定资产未办妥相关权属证明事项未进行披露。厦门航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差异事项未核对具体原因,直接按照其中一方金额进行抵销。 二是财税政策执行方面。南航集团2004年、2006年向南航股份转让北方航空、新疆航空以及南航集团海南公司时,在未获得国务院税收优惠政策审批的情况下,未按照规定计提与缴纳契税等相关税款。南航集团及所属部分单位计提航油节油奖余额、未实际缴纳的房产税、未发放的工资余额、超限额佣金等未作所得税纳税调整。 三是内部控制和管理方面。南航股份使用的部分土地和房屋的资产权属存在未取得产权证、未提供产权证、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为非南航股份的情况。南航股份投资广州航空货站有限公司的资产未按协议过户。南航股份湖北分公司不合规发票列支费用243万元,以大额现金方式支付货物赔偿款等221万元。南航文化传媒公司2012年以不合规发票入账,涉及金额52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南航集团及所属单位已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补缴相关税款,全面落实处理决定。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组织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于2013年对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涵盖会计信息质量以及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财税政策执行等情况,对部分重要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检查表明,中广核较好地执行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财税政策,财会人员素质较高,内部控制健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企业治理结构较完善,构建了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财务管理体系,将业务与财务高度融合,经营状况整体稳健,企业效益指标稳步提升。建立了集团财务服务共享中心,对成员企业集中核算,实现了有效风险管控,财会会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但检查也发现,中广核及所属部分单位在会计核算和财税政策执行等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是会计核算方面。中广核2012年已验收的信息系统未及时结转,多计在建工程3576万元、少计无形资产净值2741万元;未计提应收岭澳核电有限公司的债券利息和应付第三方的利息,合并财务报表少计财务费用和应付利息2520万元。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2012年少计应收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资金占用费1376万元,合并财务报表少计递延所得税资产2017万元、多计所得税费用484万元、少计年初未分配利润1533万元。中广核铀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应在2011年确认的代理服务费及保函费收入227万元推迟至2012年确认。 二是财税政策执行方面。中广核2012年部分子公司发生的工会经费未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汇算清缴时未作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未设置“专项储备”科目进行会计核算。中广核所属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少申报缴纳印花税4707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中广核已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补缴相关税款,全面落实处理决定。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2013年财政部组织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通)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涵盖会计信息质量以及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财税政策执行等情况。 检查表明,中国铁通较好地执行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财税政策。但同时中国铁通及所属部分单位在会计核算、内部控制、会计基础工作、财税政策执行等方面仍暴露出一些问题。 中国铁通2012年互联网出口费、维保费等预提费用大于实际支出的金额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多计主营业务成本271万元。中国铁通北京分公司2012年报废固定资产电缆、设备,少计固定资产清理收入108万元,劳动保护费290万元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中国铁通福州分公司少计代维费收入366万元,多摊销通信大楼电力设备使用及服务费177万元。铁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12年部分项目未及时确认工程收入108万元。铁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12年在未确认工程量的情况下,预开建筑业统一发票875万元;部分已完工工程未及时确认收入434万元、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295万元。中国铁通湖北分公司将2011年应分摊的建设管理费114万元于2012年分摊至湖北铁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通武汉分公司2012年少计劳务租赁费151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中国铁通及所属单位已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补缴相关税款,全面落实处理决定。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2013年财政部组织驻上海、北京、天津、大连、江苏、广东、深圳等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勤华永)总所及6家分所的执业质量、会计核算、内部管理等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德勤华永组织机构设置较完整,总分所一体化程度较高,信息技术和信息化水平较先进,质量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未发现系统性重大缺陷。 但检查也发现,德勤华永在执业质量、会计核算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执业质量方面,个别审计项目审计程序不到位,未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个别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职业谨慎和专业判断的运用有待提高;部分报表列示和信息披露问题未予以充分关注;部分审计底稿编制和归档存在瑕疵。二是财务会计方面,少量会计记账凭证未使用中文记录,以前年度计提的工会经费长期挂账,少确认或推迟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德勤华永及其分所已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全面落实处理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