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税总发〔2014〕83号 2014.7.10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 发改财金[2014]3062号 关于印发《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展改革委 税务总局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 财政部等21部门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二)总体要求?
(三)工作程序?
2.对下级机关实施检查案件的接收及审核审批:各级税务机关稽查部门通过信息系统对下级税务机关作出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的符合本级公布标准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进行书面审查,并报本级税务机关稽查局局长审核和本级税务机关分管局长或局长审批。? 3.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各级税务机关稽查局汇总信息系统中本辖区内经审核审批的符合本级公布标准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送本级税务机关相关部门对外公布。?
(四)公布方式?
二、工作要求? (二)严格把关,保证质量。要严格审核拟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严把案件信息的内容关、法律关、文字关。省以下税务机关要按照规定录入和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不得受其他因素的干扰而隐瞒案件信息。上级税务机关要对下级税务机关录入和公布的案件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并进行绩效考核,对隐瞒案件信息等行为,一经发现,要给予通报批评。? (三)简明扼要,准确录入。为保证公布信息的统一规范,国家税务总局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等违法类型以及法人、自然人等不同主体,分别制作了公布模板(附件1至7)。省以下税务机关要认真参照公布模板和填表说明,扼要介绍税收违法事实,正确引用相关法律依据,准确录入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情况。其中,税收违法事实及违法手段的介绍要尽量简明扼要,避免产生负面社会影响。? (四)积极宣传,扩大影响。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通过税务机关公告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途径以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外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积极宣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威慑力,促进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逐步探索,有效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对公布当事人依法采取的惩戒措施。各级税务机关对可自行实施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认真组织落实到位;对需外部有关部门配合实施的,要积极与发改委、公安、工商、银行和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逐步探索落实到位。? 在本通知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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