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发[2014]9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湖北省来凤县地方税务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

2014-8-14 00:00 查看: 125 来自: 孔明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湖北省来凤县地方税务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税总发〔2014〕93号                    2014-08-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近日,湖北省地税局严肃查处了湖北省来凤县地税局违反接待规定致使一名税务干部酒后死亡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

  经查,2014年7月14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税局财务装备科副科长向阳、行政管理科副主任科员丁勇林一行两人,按照州局的工作部署到来凤县地税局检查调研,当晚6时在来凤县地税局职工食堂用餐。来凤县地税局局长安冰、纪检组长侯海丽、副局长杨时俊、办公室主任王瑨、办公室副主任符迎红、综合业务科副科长卢文宣、城区分局副局长肖耀国等7人陪同用餐,餐中饮用了当地杨梅土酒,肖耀国酒后因感身体不适,发生呕吐窒息导致生命垂危,20点20分经当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来凤县地税局违反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湖北省地税局党组根据调查结果已对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停职处理,目前正抓紧会同当地纪委研究上述人员的党政纪处理意见,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恩施州地税局副局长李清予以责任追究处理。同时,湖北省地税局印发了《关于重申和明确有关禁酒规定的紧急通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决定在全省地税系统开展作风整顿活动,要求各级地税机关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这是一起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案件,后果极其严重,教训十分深刻。恩施州地税局作为上级单位,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认识不到位,疏于管理,对机关工作人员和基层要求不严,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来凤县地税局作为执法单位,在全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置中央坚决反对“四风”的要求于不顾,公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规定,违规提供超标准接待,超人数陪餐、饮酒,造成人员身亡,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损害了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形象,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税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税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中央驰而不息狠抓作风转变的坚定决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要求,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使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成为每个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并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各级税务机关党组要举一反三,进一步采取果断措施,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税务总局实施办法及监督办法,层层传导压力,一级一级抓落实,要以深化“三清三察三审”、推进“三治”为重点,坚决反对“四风”,严禁在内部食堂超标准接待,大吃大喝,奢侈浪费,打好培训中心专项整治战,以实实在在的成果,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税务系统作风整体好转。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持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严禁超标准、超规格接待。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一起,绝不搞例外,绝不姑息迁就,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律严查快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坚决遏制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税务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坚定不移,持续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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