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0号 2016-02-28 税总发[2016]23号 国家税务总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国务院两次发文共取消47项需要地方审批的涉税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已经取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7号)所附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更新并予以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2016年03月03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有关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公布保留的7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