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宣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6〕353号 2016-02-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党委宣传部、科技厅(局)、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商务厅(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旅游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附件:《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附件: 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促进绿色消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绿色消费的重要意义 绿色消费,是指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特征的消费行为,主要表现为崇尚勤俭节约,减少损失浪费,选择高效、环保的产品和服务,降低消费过程中的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禀赋不足,环境承载力有限。近年来,随着经济较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已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重要阶段,绿色消费等新型消费具有巨大发展空间和潜力。与此同时,过度消费、奢侈浪费等现象依然存在,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还未形成,加剧了资源环境瓶颈约束。促进绿色消费,既是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也是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推动供给侧改革、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手段,更是缓解资源环境压力、建设生态文明的现实需要。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绿色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加快推动消费向绿色转型。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厚植崇尚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大力推动消费理念绿色化;规范消费行为,引导消费者自觉践行绿色消费,打造绿色消费主体;严格市场准入,增加生产和有效供给,推广绿色消费产品;完善政策体系,构建有利于促进绿色消费的长效机制,营造绿色消费环境。 到2020年,绿色消费理念成为社会共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奢侈浪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基本形成。 三、着力培育绿色消费理念 (一)深入开展全民教育。加强资源环境基本国情教育,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和党的艰苦奋斗优良作风,开展全民绿色消费教育。从娃娃抓起,将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理念融入家庭教育、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学体系,组织开展第二课堂等社会实践。把绿色消费作为妇女和家庭思想道德教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职工继续教育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及有关教育示范基地建设要求。 (二)广泛推进主题宣传。深入实施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组织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商场、绿色景区、绿色饭店、绿色食堂、节约型机关、节约型校园、节约型医院等创建活动,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把绿色消费纳入全国节能宣传周、科普活动周、全国低碳日、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有关行业协会、环保组织的作用,强化宣传推广。各主要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要积极宣传绿色消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黄金时段、重要版面制作发布公益广告,及时宣传报道绿色消费的理念经验和做法,加强舆论监督,曝光奢侈浪费行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