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高新司、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国科高函[2014]16号 2014-03-04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8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为更好落实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经研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二、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负责对本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并于2014年3月20日之前将符合税收减免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资格确认表”(附件2)和本地区所有国家大学科技园申报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资格申报表”汇总后上报科技部高新司和教育部科技司。 三、科技部高新司和教育部科技司对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提供的免税名单进行确认,并抽查复核。 四、凡在免税资格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国家大学科技园,一经发现除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处罚外,还将取消其国家大学科技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五、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rar 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