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5号 2014-03-06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现发布《第二批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二批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 下载: doc 文件 政策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5号:关于《发布第二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的解读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取消进户执法绝不等于放弃管理,而是在进户检查上做“减法”,在管理服务上做“加法”。对于被取消的项目,税务总局已经确定了加强案头审核评估、及时运用第三方信息与纳税申报信息比对、充分利用税收软件分析等后续管理服务措施,做到放而有度、管而不乱。比如这次取消的“特别纳税调整跟踪管理”,虽不入户执法,但税务机关要通过案头审核分析评估企业纳税申报资料数据与同期数据实施监控,若企业在跟踪管理期间利润水平出现异常下滑又无正当理由的,则将从跟踪管理程序转入反避税调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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