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6 00:00 查看: 165 来自: 孔明网
国家税务总局、卫生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监察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12]77号 201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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