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2013年通过认定动漫企业和重点动漫企业名单的通知 文产发[2013]57号 2013.11.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财务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13年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和重点动漫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请根据本通知认真做好“动漫企业证书”的发放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年审,组织落实对动漫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附件: 2.2013年通过认定的重点动漫企业名单 相关法规——文产发[2013]36号 文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2013年获得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免税资格的动漫企业名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