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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3207号 2011.12.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
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下载: rar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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