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布2012年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和重点动漫企业名单的通知 文产发[2012]44号 2012.11.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请根据本通知认真做好“动漫企业证书”的发放工作,按照规定对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年审,对年审不通过的动漫企业及时撤销资格,督促其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国家对动漫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文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2011年获得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免税资格的动漫企业名单的通知 文产发[2012]1号 附件1 2012年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110家)下载: zip 文件 附件2 2012年通过认定的重点动漫企业名单(16家) 北京市 黑龙江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江西省 河南省 湖北省 广东省 重庆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