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
《政府工作报告》量化指标任务分工的通知
国办函〔2016〕38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切实抓好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贯彻落实,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将《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量化指标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量化指标任务,按照分工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抓好督促检查。涉及多部门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需要分省落实的,要及时下达分省任务,加强指导和调度,推动各地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办理要求和时间节点,及时将量化指标任务进展情况(包括具体数额、完成比例和分省数据)报送国办督查室和有关秘书局。对分省上报的数据,要统一报送口径和标准,做好核查比对,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三、国办将加强跟踪督办,定期梳理汇总落实情况。对完成指标进展缓慢的,将适时通报和启动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懒政怠政、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4月6日
(本文有删减)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量化指标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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