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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宁波港口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函

2016-12-26 11:32 查看: 252 来自: 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宁波港口博物馆
冠 名 问 题 的 函
国办函〔2016〕41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冠名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的请示》(浙政〔2014〕59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宁波港口博物馆馆名可定为“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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