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2013年度二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审核情况的公示 中税协发[2013]95号 2013-11-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3日,凡对上述申请人申报二级注册税务师持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同中税协(注册部)联系。 联系电话:010-6841 2404 010–6841 3988 转 8206 电子邮箱:zcb@cctaa.cn 通过审核的二级注册税务师名单以中税协公告为准。 保留二级注册税务师考试成绩名单(附件二),其二级注册税务师考试成绩保留两年。 附件一:符合二级注册税务师要求的申请人名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