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3]7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中 ...

2013-11-12 00:00 查看: 199 来自: 孔明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和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财税[2013]79号                        2013-10-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批示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规定,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审核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和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具有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资格。

汇算清缴应注意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几种捐赠方式的纳税分析 
新所得税法有公益性捐赠全额扣除吗? 
公益性捐赠税收政策总结归纳 
新、旧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捐赠扣除基数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必须把握的七大方面 
企业公益性捐赠股权有关财务问题明确 
企业及个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和个人向公益性非营利组织捐赠可以适当筹划 
企业非货币性资产捐赠会计处理及纳税影响 
捐赠抵扣有条件不同应税项目不能互相抵减 
不同纳税人的捐赠扣除基数不同 
向地方红十字会的捐赠不能税前扣除
 


返回顶部